贷1700万换房是春秋大梦吗?
银行相关负责人及按揭专家认为,上海“80后”夫妻假离婚、做高房价等“套路”难具操作性
“从银行贷款1700万元换房,每月月供10万多元”---近日一则上海“80后”夫妻通过假离婚、做高房屋总价等方式换房的帖子广为流传,这种“套路”是否具有操作性呢?
对此,广州房卫士按揭专家郑大源昨天向南都记者分析称,综合上海房价水平、平均收入情况来看,这对夫妻分头贷款是有可能贷到1700万元的。
但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个贷部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这对夫妻是为了买房离婚,而且离婚后妻子买丈夫名下的房子,银行一般是不会做的。
“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某股份制银行上海某支行副行长表示,“离婚证上一看就看出来了,都不用调查。”不过,即便使用假离婚证通过银行审核,也涉及到还款能力的问题。
算账:贷款1700万,月入至少18万
近 日,网上流传的这则“80后”上海夫妻假离婚后换房帖子显示,妻子将其名下房子卖掉后,将卖房所得的300万用作首付买丈夫名下的房子,为了多贷款把房屋 总价从市价700万元做到900万元,向银行贷款600万元用作首付,买下一套价值1300万元的期房。再将父母名下的房卖掉获得600万元作首付,买下 同一小区市价1000万元的期房,最后总计向银行贷款1700万元,月供10万多元,他们打算留下300万元现金用作接下来3年的月供,等房价上涨25% 就抛售。
该帖在上海本地论坛上一经发布便引起热议。
昨 天,广州房卫士按揭专家郑大源向南都记者分析了这个案例的可行性。根据现有情况来看,这对夫妻及其父母各自卖掉原来名下的房产,再以首套房政策向银行申请 按揭贷款。那么丈夫商业贷款700万,假设贷款年限为30年,利率打8.5折,则月供约3.4万元;妻子商业贷款600万,同样贷款30年、利率8 .5折,则月供约2.92万元;父母商业贷款400万,考虑到年龄应该超过50岁,假设银行最长允许贷款20年、利率8.5折,则月供2.46万元。
某国有行基层网点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银行在审批住房按揭贷款时,需要考察收入情况,包括单位等开具的收入证明以及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在剔除了一些偶然的大额收入以后,取一个半年平均数。
根据中国银监会2004发布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简言之,就是贷款人必须向银行证明其月收入是申请月供金额的一倍及以上。以前述案例为例,他们需要各自证明月收入7万元(丈夫)、6万元(妻子)、5万元(父母),才有可能从银行获得相应贷款。
“综合上海的房价水平、平均收入情况来看,这对夫妻分头贷款还是有可能总共贷款1700万元”,郑大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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