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上午9点30分,房祖名涉毒案正式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房祖名身穿蓝色休闲装出现。北京东城法院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5年1月27日上午,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海淀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0时30分,案件准时开庭。张默的服装颜色较之以上几位明显鲜艳了不少,他身穿红色休闲衫坐在法庭听宣。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 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