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4日,被告人高虎在驾驶车辆拍摄电视剧的过程中,过于 自信其驾驶技术,因操作不当,导致被害人冯子永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一审判决被告人高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当天高虎身穿蓝色囚服听宣。
北京时间2010年1月29日上午,臧天朔聚众斗殴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宣判。当日,臧天朔等人身穿看守所统一服装在法庭听宣。最终,法院裁决该案维持原判罚不变,即被判有期徒刑6年。
图为臧天朔(左二)身穿看守所服装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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