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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偷拍性侵案二审判79年7月(图)(2)

已阅读2014-09-03 11:53 来源:中新网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据台湾TVBS新闻台报道,喧腾一时的台湾富少李宗瑞性侵案,涉嫌性侵及妨害秘密,一审遭判22年4个月,今天上午高等法院二审宣判79年7个月。

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偷拍性侵案二审判79年7月(图)


    据了解,被害人说,她在8月间,因友人在国外不法网站上看到她被李性侵的影片档,辗转告知她;让她震惊不己。


    她说,100年5月在某夜店参加友人party,李宗瑞说要送她回家,搭上李车后,喝下李给她的矿泉水后,什么事都记不得,怀疑被下药,性侵过程完全没有印象。

    被害人哭诉,她认识李宗瑞,只是普通朋友,李竟对她作出这种事,影片目前仍在网上流传,已经毁了她一生。

    她说,友人曾将她被李性侵的影片档给她,但只看了影片开头,就难过得看不下去,也没有勇气看完,影片中的人确是她,但她完全不知道被李性侵、偷拍,所以当初才没有出面提告。

    检方从影片中发现,被害人被李性侵有两部分,李先对神志不清的被害人性侵;翌日被害人醒来,李再度性侵。检方参考一审判决见解,认定李涉嫌乘机性交、强制性交、妨害秘密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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