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淼与长裙长发女子一同进入电梯。监控视频截图
黑龙江绥化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淼,近日被举报与异性宾馆开房。今日(11月12日)下午,新京报(微信公号 ID:bjnews_xjb)记者从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调查认定,韩淼与女同学在宾馆“合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已对韩淼作出行政撤职处 分。
今年7月17日晚9时许,韩淼与一女子在酒店共度9小时被举报。举报人系当地政府一内部人士,称开房女子绝非韩淼妻子。10月20日,新京报独家报道此事后,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庆安县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介入调查。
合衣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
庆安县人民检察院于今日对韩淼作出行政撤职处分,同时下发《处分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调查后认定,今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韩淼到哈尔滨接外省女同学蔺某某。晚6点接到人,晚9点14分返回庆安当地某宾馆。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宾馆大厅,韩淼到前台取房卡,随后两人进8411房间,房间内是一张大床。
《决定书》称,二人进入房间后坐在一张床上开始聊天。韩淼要回单位住,蔺某某见韩淼疲惫就没让走,二人合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至第二天(星期六)早上6点多,韩淼因单位加班才离开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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