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7日晚,赵在鑫又开着那辆红色三轮摩托在火车站附近等候拉客,这时,他碰到了19岁女孩张某。张某刚下公共汽车,长相不错, 而且又是外地口音,赵在鑫歹念顿生。张某说她要去无畏庄飞机场,谈好价钱后,张上了车。赵在鑫将她拉到季庄十字路口处时,没有朝季庄方向拐,而是径直往北,到了飞机场东面的一条山路上。赵停下车,持刀威胁,后对其实施了强奸。然后,赵又以同样方式杀人灭口,将尸体弃于路边。两天之后,赵感觉抛尸的地点不太安全,再次驾车来到这里,将尸体拉到宏道镇北社村南面一个煤厂的小空房内。
从1998年8月到2007年12月,一共有7名女性被赵在鑫杀害或奸杀,还有1名强奸后杀害未遂。赵在鑫供述,他作案的主要原因是出狱后受人歧视,自己有性功能障碍,与妻子生活不协调,遂报复杀害女性。
疯狂作案
自1998年至今,赵在鑫先后在定襄、忻府区、五台等地强奸杀害7名女性,强奸(杀人未遂)伤害1名女性,盗窃枪支3支,盗窃雷管20枚、炸药3公斤、导火索20米,非法制造枪支4支:
1998年8月30日,赵强奸杀害赵某(女,12周岁);
2003年4月19日,赵故意杀害赵某(女,24周岁,作案于忻府区义井乡安邑村);
2003年10月21日,赵故意杀害陈某(女,18周岁);
2003年12月11日,赵强奸杀害刘某(女,18周岁,抛尸于五台县济胜桥下);
2004年11月25日,赵强奸杀害兰某(女,24周岁);
2006年2月7日,赵强奸杀害张某(女,19周岁);
2007年8月18日,赵强奸杀害(未遂)梁某(女,20周岁);
2007年12月上旬,赵强奸杀害魏某(女,25周岁);
1998年春,赵盗窃雷管9枚、炸药3.05公斤、导火索1余米;
2002年7月11日,赵盗窃西河头地道战展览馆枪支3支;
2000年至今,赵先后非法制造钢珠枪4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