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在鑫
作案工具
原标题:大恶人赵在鑫伏法
10年杀害7名女性,并私藏枪支、雷管、炸药等危险品,被捕前已准备对当地一座办公楼实施爆炸。8月25日,记者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定襄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赵在鑫日前被执行死刑。
据查,赵在鑫1967年出生于定襄县受禄乡向阳村,初中文化程度。在邻居眼里,赵在鑫也就是个会点油匠的普通出租车司机,决然想不到,竟然是一个10年杀害7名女性的恶魔。
据时任定襄县晋昌镇派出所的民警高还杰介绍,2008年7月3日凌晨1点半左右,高还杰与派出所其他民警在街上例行巡逻,走到县城汽车站附近时,发现一个面包车司机正搭讪一名过路女子。定襄县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独行女子被奸杀案让高还杰立即警觉起来,赶紧上前盘查,发现驾驶证是假的,车内一条编织袋里有两支枪。
审讯中,面对从其家中搜缴的3支盗窃枪支、4支自制枪支、20枚雷管、3公斤炸药、20米导火索,赵在鑫坚称自己仅仅是个“武器爱好者”。但DNA检测结果显示,他与此前的4起强奸案中提取到的作案人DNA完全吻合,复检,还是完全吻合。铁证面前,赵在鑫终于承认了,而且杀过的女孩不是4个,而是7个,目标全部是晚上独行的“80后”。至此,一个隐藏了10年的“平常人”终于露出真面目。从1998年8月到2007年12月,他在定襄、五台、忻府区先后杀害或奸杀7名女性,还有1名强奸后杀害未遂。被捕时,已经储备了部分炸药,准备对当地一处办公楼实施爆炸。(来源:山西新闻网)
另据山西新闻网报道:
8月20日上午9点30分,定襄县的“杀人恶魔”赵在鑫将在今日被执行死刑,其罪恶的一生也将宣告结束。
赵在鑫,男,汉族,1967年生,初中文化,定襄县受禄乡向阳村人,现住定襄县晋昌镇南关村,以油漆工、跑个体出租为业。1998年至2008年,先后杀害7名女性。赵在鑫中等身材,脸型微长,头发梢有点自来卷,留了两撇整齐的八字胡。这个一直身处社会底层但看不出任何异常的普通个体出租车司机兼油匠,到今年7月4日中午,才被发现身负7宗命案,并且拥有盗窃枪支、雷管、炸药嫌疑。
2008年7月3日凌晨1点多,他在搭讪又一名过路女子时,被这在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发现;一个隐藏了10年的“平常人”随即露出真面目。他的一个“爱好”是自己做枪,赵在鑫把生活中的不如意转化为对社会的仇恨,被捕时,他已经储备了部分炸药,准备对当地一处办公楼实施爆炸。
赵在鑫指认犯罪现场
“杀人恶魔”的前期犯罪
1990年,赵在鑫想盖新房,却穷得拿不出钱;于是他开始偷摩托。偷了3辆摩托车,销赃时被抓获。同年,他被判刑9年。赵在鑫只服了6年刑。因为心灵手巧,他在监狱深得重用,两次共减了3年刑。不过,一次因抱打不平替狱友打架被勒令在全队做检查,他认为不公,竟持斧子将自己的左手中指齐第二关节剁下。
1996年6月,赵在鑫出狱。这一年,他在太原摆了4个月的小烟摊,因地痞欺负回到老家,再做油漆工;后来到县城南关租了个房子搬过来,跑出租。
2014年7月3日凌晨1点半左右,定襄县公安局晋昌镇派出所的民警高还杰等人在街上例行巡逻。走到县城汽车站附近时,民警们发现,一个面包车司机正搭讪一名过路女子乘坐他的车。定襄县这些年来发生的多起独行女子被奸杀案让巡逻民警立即警觉起来。高还杰等人赶紧上前盘查,先是发现驾驶证是假的,接着就发现,车内一条编织袋里有两支枪!
作案工具
7个“80后”女性被杀
刚抓住赵在鑫时,他坚决不承认和系列杀人案有关。但车里和家里搜出那么多枪支、弩箭、炸药和导火索,也不会让警方相信他仅是个“武器爱好者”。逮住赵在鑫二十多个小时后,赵在鑫的血液DNA检测结果显示:与警方在此前的4起强奸案中提取到的作案人DNA完全吻合;复检,还是完全吻合!7月4日快中午时,对这个世界有着诸多不满的赵在鑫吐了口:他杀过的女孩不是4个,是7个。赵在鑫盯上的,全部是所谓的“80后”——论年龄,他足够当她们的叔叔。
2004年11月25日傍晚,赵在鑫开着他的三轮摩托出租车路过县城佳美超市门前,一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女孩要租车去南王乡留晖村。女孩姓兰,本县人,23岁,操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赵在鑫拉上后,准备趁机强奸。赵在鑫驾车走到大南邢村往留晖村的土路上,踅摸着四下没有人,便把车拐向一条向南的小路,然后停下车对兰某强奸了两次。之后,赵在鑫害怕事情暴露,又将兰某掐死,随后将尸体拉到滹沱河的河坝处,藏匿到一个桥洞内。过了三五天,赵在鑫又来到抛尸地点,制造了一个仇杀现场。
2006年2月7日晚,赵在鑫又开着那辆红色三轮摩托在火车站附近等候拉客,这时,他碰到了19岁女孩张某。张某刚下公共汽车,长相不错, 而且又是外地口音,赵在鑫歹念顿生。张某说她要去无畏庄飞机场,谈好价钱后,张上了车。赵在鑫将她拉到季庄十字路口处时,没有朝季庄方向拐,而是径直往北,到了飞机场东面的一条山路上。赵停下车,持刀威胁,后对其实施了强奸。然后,赵又以同样方式杀人灭口,将尸体弃于路边。两天之后,赵感觉抛尸的地点不太安全,再次驾车来到这里,将尸体拉到宏道镇北社村南面一个煤厂的小空房内。
从1998年8月到2007年12月,一共有7名女性被赵在鑫杀害或奸杀,还有1名强奸后杀害未遂。赵在鑫供述,他作案的主要原因是出狱后受人歧视,自己有性功能障碍,与妻子生活不协调,遂报复杀害女性。
疯狂作案
自1998年至今,赵在鑫先后在定襄、忻府区、五台等地强奸杀害7名女性,强奸(杀人未遂)伤害1名女性,盗窃枪支3支,盗窃雷管20枚、炸药3公斤、导火索20米,非法制造枪支4支:
1998年8月30日,赵强奸杀害赵某(女,12周岁);
2003年4月19日,赵故意杀害赵某(女,24周岁,作案于忻府区义井乡安邑村);
2003年10月21日,赵故意杀害陈某(女,18周岁);
2003年12月11日,赵强奸杀害刘某(女,18周岁,抛尸于五台县济胜桥下);
2004年11月25日,赵强奸杀害兰某(女,24周岁);
2006年2月7日,赵强奸杀害张某(女,19周岁);
2007年8月18日,赵强奸杀害(未遂)梁某(女,20周岁);
2007年12月上旬,赵强奸杀害魏某(女,25周岁);
1998年春,赵盗窃雷管9枚、炸药3.05公斤、导火索1余米;
2002年7月11日,赵盗窃西河头地道战展览馆枪支3支;
2000年至今,赵先后非法制造钢珠枪4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