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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法院就涉王宝强言论道歉 官微管理员被调离

      发布时间:   编辑:大象


王宝强(资料图)

今天下午,菏泽巨野县法院官微发布 声明 称,2016年10月29日,该院官方微博发布了涉及某知名演员离婚案件的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该院表示诚恳的歉意!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


法院力挺马蓉微博

菏泽巨野县法院在声明中称,经查,该不当言论的发布系因该院微博管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未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制度所致。经研究,该院决定对发布该不当言论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欢迎广大网友继续监督该院的工作。

早前报道:王宝强离婚案庭前 马蓉已到庭表达意见


王宝强马蓉一家(资料图)

京华时报10月18日讯 今天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及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两案均在朝阳法院举行庭前会议。据了解,今天下午共进行了两个庭前会议。第一个是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第二个是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原告方是王宝强及其律师张起淮,被告方只有马蓉律师参加了庭前会议。

此次庭前会议马蓉本人虽未到庭,但其已在该次庭前会议前到庭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在王宝强诉马蓉一案的庭前会议中,王宝强围绕马蓉婚内出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及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了举证;马蓉一方围绕子女身份情况提交了相应证据。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举证情况,法院要求原被告双方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的抚养问题、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及是否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进一步举证。当日16时,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庭前会议举行。马蓉一方提交了王宝强发布微博给其造成名誉损害的证据,而王宝强一方则不认可侵害了其名誉权,其虽未当庭提交证据,但表示将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因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有证据提交,故法院给双方规定了举证期限。

此外,王宝强以两案同时审理可能产生冲突为由,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名誉权纠纷一案,该申请将由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是否准许。两起案件的庭前会议,马蓉均未现身。因马蓉向法庭申请不公开审理,故未来两起案件的庭审均会不公开进行。晚间,王宝强发微博对媒体及关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谢,并称庭前会议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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