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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高自考替考案宣判 两女孩各罚2万元

      发布时间:   编辑:大象


7月15日,北京。一个因家事繁忙没时间复习,一个打算拓宽一下自己的知识面,基于这样的初衷,当王某让李某替其考试时,李某没做过多犹豫就答应了。在当 日的庭审中,王某和李某因犯代替考试罪,被门头沟法院分别判处罚金两万元。这是 替考 入刑以来,北京市宣判的首例高自考替考案。图为被告人被带上法庭。 图:东方IC


据了解,今年4月16日上午,李某代替王某到本市门头沟区某学校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学科考试,进入某中学203考场。考试过 程中监考老师发现李某与其携带的准考证、身份证上照片存在较大差异,考试结束后将其带至教务办公室核实情况,李某承认自己是替人考试。11时许,监考老师 报警,李某被民警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审查。当天18时许,王某接到民警电话后,到派出所接受审查。图为庭审现场,被告人李某悔过流泪。


7月15日上午,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替考案。案发三个月后,这对好朋友并排站在了被告人席上。庭审开始后,法官刚开始核实二人的身份情况,两个姑娘就开始哭泣。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二人均不持异议。图为被告人王某在庭审现场。


庭审中,二人都表示此前不知道替考是违法行为。门头沟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应依法惩处。而王某能自动到案,且如实供述罪 行,可认定为自首,并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能如实供述,亦可从轻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均系初犯,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罚,以代替考试罪分 别判处王某、李某罚金两万元。图为被告人被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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