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同样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简单点儿说,只有在行人、非机动车“碰瓷”的情况下机动车不需要负责,而哪怕是行人、非机动车理应负事故全责,机动车也需要承担10%的赔偿!也就是说,无论行人、非机动车是否有责任,机动车都需要赔钱!
其实无论多少金钱的补偿,也是无法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这一点确实无可厚非。不过对于司机而言,行人对于自己的生命都不负责任,为什么还需要他人替他买单呢?这也是绝大多数开车人所不能理解。
如果出现了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意外,又该怎么赔偿呢?这里需要分几种情况。
1.如果司机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所有钱;
2.如果司机投保交强险,那么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够的部分再由司机自己赔偿,或者由所投保的商业险进行赔偿;
3.如果司机只负责事故次要责任,那么基本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就够了。当然,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驾驶员由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毒驾),商业保险是不赔的!
所以无论是作为司机还是行人、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对于行人来说,切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衡量和试探驾车司机的个人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