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女粉丝辱骂萧敬腾 被判罚17.5万并登报道歉
法官认为萧敬腾的演艺机会及林有慧的经纪合约,并未因此遭受明显实质损害,所以仅判决赔偿萧、林各11万元人民币,另须登报道歉。
萧敬腾粉丝
萧敬腾和经纪人
对于被控诽谤,荫山友纪在审理时辩称自律神经失调症,长期服药导致健忘、神智不清,不记得有写微博,但法官认定她写微博时出于自由意识,而她贴上萧、林照片,影射萧和自己有一夜情,并谩骂“台湾败类”、“马夫”、“会骗财骗色”、又骂林女“丑恶女人”等语,确实贬损两人名誉。
法官认为萧敬腾是影歌双栖艺人,拥有大批粉丝,而林有慧是多名知名艺人的经纪人,却遭荫山友纪贴文谩骂诋毁,且受媒体广泛报道,不过,萧的演艺机会及林的经纪合约,并未因此遭受明显实质损害,所以仅判决赔偿萧、林各50万台币(约11万元人民币)、林女30万元(约6.5万元人民币),另须登报道歉。另一方面,荫山友纪先前反控萧、林妨害名誉,另指萧的经纪公司收了她200万元港币(约170万元人民币)赞助,事后萧却阻挠、没配合慈善活动,控告经纪公司求偿150万元台币(约32万元人民币),但均已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