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放入收藏 |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潮资讯 > 明星生活 >

“台湾演艺之父”许博允强吻小30岁女声乐家 被判刑3个月

已阅读2016-07-27 10:07 来源:东森新闻云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据台湾媒体报道,有“台湾演艺之父”之称的许博允被控强吻、骚扰小30几岁的翁姓女声乐家,他虽澄清只是礼貌性亲吻,但经过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在2016年7月26日被判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再上诉,而他对此表示还会继续上诉。


“台湾演艺之父”许博允强吻小30岁女声乐家 被判刑3个月

       许博允被女声乐家指控强吻、性骚扰,今被判处3个月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有“台湾演艺之父”之称的许博允被控强吻、骚扰小30几岁的翁姓女声乐家,他虽澄清只是礼貌性亲吻,但经过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在2016年7月26日被判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再上诉,而他对此表示还会继续上诉。

      翁姓女声乐家曾控诉,指许博允在乐团排练期间,曾在夜店里借机用手臂抚摸碰触,并一度试图强吻,让她感到非常不舒服。许博允则反击对方捏造事实,澄清“是礼 貌性亲吻脸颊”、“我是君子不怕”,但台北地方法院以触犯《性骚扰防治法》为由,在2016年7月26日判许博允3个月徒刑。

      对此,许博允也在26日回应,表示无法接受判决,将会继续上诉,“不管10年20年,我们有证据”。
        声明:本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文章和图片由本网注册会员发布,如有涉及到相关方的合法权利,敬请及时告知本网删除处理。

编辑推荐

时尚品牌推荐·Brand




 

第一女性时尚网 版权所有@2013-2018   粤ICP备1686918990号

第一女性时尚网左右悬浮对联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