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是妇女节,现实生活中,妇女常指已婚或已生育的女性。然而,有一个群体,他们尚处少女、甚至幼女的年纪,却因种种原因过早地为人妻、为人母:有人受贫困所限,把婚育当成保障;有人因缺乏看护和恰当的性教育,落入早育陷阱。早熟的果实是苦涩的,而这苦涩中,女性往往承担了痛苦后果的大部分。图为2012年7月,云南寻甸县15岁少女小芬从家中走失,当她再回到家时,已怀孕15周。
在中国贫穷落后的地区,受“早结婚、早生子、早享福”的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发展和教育水平落后,早婚现象普遍。而早婚的后果便是早育。新华社曾报道海南“少女妈妈村”,在当地渔民眼中,尽早完成“传宗接代”已成为多年来的习俗;2016年,新疆政协委员提到,在南疆地区,34岁女性就已当奶奶。图为2014年11月27日,云南金平,13岁的秀秀刚上六年级便辍学了。在闺房中,端坐着等待她的新郎。
2005年6月3日,吉林公主岭市,16岁女孩换换因父亲去逝,母亲患上结核病,亲戚们帮忙决定,让年仅16岁的换换嫁给了同村的亲表哥王宝。本应该是天真无邪的年龄,现在却已是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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