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假如政府警卫工作都要“一般情况不得封路”,那么这位路女士的父亲生日显然算不上什么“特殊情况”,更不应该给予封路的措施。至于像这位路女士扬言的“如果是在她家乡哈尔滨,她可以做到封掉整条街”,更是不允许出现的情况。
那么现在问题就到了哈尔滨当地政府一边:究竟是这位路女士真的手眼通天可以能人之所不能?还是说只是她大言不惭、吹牛胡说?是否真有地方官员为其“封路”提供方便?新京报所说的“2011年父亲过生日封路”是否属实?哈尔滨对于封路措施的采用是否妥当谨慎?这些都需要地方政府回应说明。
一方面,如果地方政府不回应,这样的“封路传说”就会成为一个固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印象而挥之不去,无论事件真假都不利于政府在群众心中树立良好形象。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有义务针对自己的履职做出说明。《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报道,浙江余杭有官员被传帮亲属承揽工程,当地纪委就要求其将问题讲清,并且最终得到了澄清。那么哈尔滨市政府及地方纪律监察机构也不应怠于行动,而应该尽快说明情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才是正确合理的应对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