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深圳市宝安法院受理了一起网约车司机涉嫌强奸女乘客的案件。这名司机开车到龙华新区时,将车停下并进入车辆后排将女乘客扑倒意欲强奸,事后司机开车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被巡防员抓获。
今年33岁的被告人邓某波,案发前系滴滴打车司机,因涉嫌强奸罪,于2016年4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强奸罪,经本院批准,于2016年4月20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4月8日23时许,被害人李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约了邓某波的车到光明某地。当邓某波驾车载着李某行驶至深圳市龙华新区福城街道福民九龙山附近时,突然将车停下并进入车辆后排将李某扑倒意欲强奸李某,李某奋力反抗,大声呼救,邓某波见状便让李某下车。随后,邓某波开车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被巡防员抓获。
检方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邓某波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目前,该案件已被宝安法院受理,待进一步处理。
羊城晚报 记者沈婷婷、通讯员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