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4日晚间8时许,深圳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新田社区环观南路新田农庄路口,一女子被人驾奥迪轿车撞翻在地,又遭连刺十多刀,当场身亡。
今日,嫌疑人谭永体被控故意杀人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谭永体在侦查阶段曾供述称,卖鸡爪时结识被害人,当日约被害人吃饭,行车途中欲行不轨遭拒,直至杀人。
两度驾车撞向女子再连刺多刀
事发时有三人目击了凶案现场。三人提供的证词显示,他们驾车从事发地点经过,当时车窗打开,他们目击到一名红衣女子站在一辆灰色奥迪Q3轿车旁,手伸进车内,疑似在抢夺什么东西。
目击者还看到,红衣女子向他们驾驶的车辆跑来呼救,大喊“抢车”、“救命”。而此时灰色奥迪Q3径直向女子撞来,但并未成功,而是撞到路过车辆的前侧。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此案无关。
见没有撞到人,灰色奥迪Q3后退又再度前冲,终将女子撞翻在地。但这还不是全部,灰色奥迪Q3驾驶位上下来的男子,持匕首,向女子的颈部、腰部连刺十多刀。
这名年仅33岁的深圳籍女子杨某当场身亡,法医鉴定显示,其因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嫌疑人弃车逃跑。警方赶到现场后,经过排查,发现杨某最后的联系人系男子谭永体。警方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对谭永体实施追踪,于次日在南山区大新村南头路段一辆车内抓获停车在路边休息的谭永体。
卖鸡爪结识奥迪女 当晚带辣椒水赴约
谭永体,现年30岁,广东梅州市丰顺县人。案发前其在南山区大新村经营客家风味食品,销售盐焗鸡爪等食物。
被害人杨某,殁年33岁,深圳籍,自有奥迪Q3轿车。案发前其常到谭永体经营的客家风味食品购买鸡爪。
谭永体在案件侦查阶段供述称,他已婚有孩子。大约是在2015年年初,被害人杨某经常到他的店铺购鸡爪,案发之前约两个月两人互加了微信,相互有聊天。他知道杨某有家室,育有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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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案发当天中午,他通过微信约杨某晚上吃饭,双方约定晚上6点在大新村停车场见面。
当日被害人杨某驾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奥迪Q3轿车载上谭永体。谭永体携带有辣椒水、双节棍和匕首等物品。两人驾车往观澜方向行驶。到案发地点时,两人更换了座位,由谭永体来驾驶轿车。
谭永体在供述中称,当时他去摸被害人的大腿,还想亲吻被害人,遭到被害人拒绝。他向被害人喷辣椒水,两人发生争执推搡,被害人声称要报警。此后即发生开头的驾车撞人的一幕。
家属愤怒呛声“我姐看得上你?”
今日庭审现场,谭永体推翻了早前做出的供述。早前的供述中,他曾明确表示,携带辣椒水是因为听说可以让女人眩晕,并称约杨某出来是想与她发生关系。
但在法庭上,他翻供以两人存在感情纠纷为由,试图为自己争取轻判。他辩称,因为他有家室,不能时时响应杨某,双方由此产生矛盾。谭永体更称当日是在遭到杨某威胁的要将两人的事告诉其老婆后,才有了争执厮打,情急之下慌乱之中,才撞了人。
但法官连连追问称,你说你们有感情纠纷,是否有过开房记录,是否有过短信记录?谭永体则表示,没有开房记录,也没有短信记录。
旁听席上受害者的父亲以及弟弟情绪激动,指谭永体是在胡说八道。被害人的弟弟更是直斥,“你什么条件,我姐姐看得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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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携带工具是开优步防身之用
由于没有聘请辩护人,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谭永体聘请了辩护人。辩护人为其做罪轻辩护,辩护人认为其并非是预谋杀人。
谭永体多次的供述也显示,当日他虽然携带了双节棍以及匕首等工具,系因为他平素租赁车辆兼职开“优步”,这些工具系用来防身。当日是随手带上的。
法庭上谭永体也强调说,有了这些工具之后,再晚的单再远的路程,他都敢接单。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