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原常务副市长刘惠祥。资料图片
南都讯 记者黄怡 通讯员粤纪宣 广东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今天上午发布消息,肇庆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刘惠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曾对抗组织审查
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肇庆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刘惠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2015年10月27日,省纪委通报刘惠祥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经查,刘惠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省纪委通报称,刘惠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 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惠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 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当过小学老师
官方简历显示,刘惠祥,男,广 东大埔人,1958年6月生,汉族,文化程度大学,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刘惠祥曾先后当过小学老师、副校长,任职大学 团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刘惠祥曾任肇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