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医院私设专科? 诊费能否退还?
“我们去过深圳市卫计委,卫计委说深圳武警医院没有血管瘤专科。”吴先生说,按照众多患者们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2015年10月22日,深圳市卫计委公开加盖红章的深圳武警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在许可证上记者看到,深圳武警医院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许可证有效期从2014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9日。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等21项,其中包括“肿瘤科”,但并未发现有“血管瘤专科”的字样。
对此,吴先生告诉记者:“深圳武警医院的‘血管瘤专科’并未备案,医院属于私设科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患者们也曾多次向深圳武警医院反映情况,对方仅告知可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吴先生的民事起诉状中,他表示自己和其他患者一样病情没有任何缓解,要求深圳武警医院返还治疗费48450元。在一份清单中记者看到,34名原告的治疗费最少为16150元,最多为96900元,其中大多数人的治疗费用为5万元上下。“其实我们接触到的没有治好的患者有80多人,有不少人没有时间打官司,还有人在外地,海南有一位患者,交了10多万元,每个月飞机往返打针,也是一点效果都没有。”吴先生说。
回应
医院宣称“无外包” 也未涉“百度推广”
5月5日下午2时40分许,针对患者们的投诉,深圳武警医院医务部卢主任向参与采访报道此事的多家媒体作出回应。卢主任表示,该医院血管瘤专科并不存在“科室出租”行为,“徐主任是济南军区济南总院的专家,是我们院特聘过来的。”卢主任还称,徐主任只是定期来该院接诊、治疗,不过因为年龄大了等各种原因,去年已经离职回去了。而在血管瘤专科坐诊的其他医生,卢主任称,这些医生都有行医资格,和徐主任是一个团队的,平时给患者看看,起到一个咨询的作用,然后等徐主任来深圳了再为患者确定治疗方案。卢主任称,深圳武警医院的医生并没有参与具体治疗过程。目前,关于这几位医生的去向,医院并没有掌握。
对于患者所述的深圳武警医院的诊疗科目中没有“血管瘤专科”一说,卢主任称:“许可证没有单设血管瘤这一项,它属于皮肤和外科的范畴内,没有超出我们的执业范围。”对于张先生女儿花花的诊疗经过,卢主任介绍,每个医生对治疗方法有不同的看法,且病人的实际情况和治疗的需求并不相同,不能就此判断花花的情况属于“过度治疗”。
针对血管瘤患者反映的在诊疗时签过协议一说,卢主任透露,医院只跟患者签了《知情告知同意书》,并未签含有免费治疗承诺的协议。此外,卢主任也表示,该院并未做过百度推广,和百度公司也没有合作,同时该院也没有批准和同意相关科室进行百度推广的情况。
(报料人:丁先生 三等奖100元)
卫计委非主管?投诉该找部队?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针对深圳武警医院血管瘤专科的纠纷,深圳市卫计委在去年11月30日曾经向众多患者复函。函件原文称:“经查,武警边防部队总医院属于军队的医疗机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内的医疗机构),其持有的《武警边防部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其主管单位为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
函件中还称,上文提及的“徐主任”持有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职业证书》,该医生已于2015年8月从深圳武警医院离职,该医院的血管瘤科已停止营业。
深圳市卫计委表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管管理”的规定,该委建议众多患者“可向武警边防部队总医院的主管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后勤部)或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反映诉求、投诉该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链接
国家卫计委:禁止医疗机构出租科室
据新华社电记者5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日前国家卫计委召开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违规医疗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包括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负责同志及二级以上医院院长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执业,禁止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以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文件的要求。
会议重申,未在“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名单内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其他在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医疗机构违规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情况,会议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