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某车头的右前角和前挡风玻璃的右下角发生损坏。
用滴滴打个车,等来的不是司机,却是事故。昨 日,记者获悉,3月26日22时20分许,乘客蔡某、叶某通过滴滴打车手机软件,与快车司机李某约车成功,22时31分许李某驾驶白色本田小车,在滨河大 道西行方向金田路段辅道准备搭载蔡某、叶某时,滴滴专车司机翁某驾驶灰色别克商务车沿该路段同方向行驶至此与蔡某、叶某发生碰撞,造成蔡某脑死亡、叶某盆 骨粉碎性骨折,别克商务车部分损坏。事故发生后,翁某当场驾车逃逸。
肇事司机翁某于3月28日被福田交警大队抓获归案。经初步调查,翁某供述其2014年至今为滴滴专车驾驶员,当晚翁某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离开现场。
肇事司机翁某。
3月28日,翁某在未到案前,还到罗湖交警大队报案,涉嫌骗保修车,目前,该情节正在侦办中。
事故发生时,李某经过该事故现场,发现伤者却 并未下车采取措施,而是取消手机约车订单后,驾车离开现场,见死不救。记者从蔡某家属处了解到,蔡某、叶某通过滴滴与李某约车成功后,约定在滨河大道金田 立交上车,该路段属于城市快速路,两人一前一后行走,在距离李某车20米处发生事故。
“叶某看见蔡某头部流血不止,十分慌张。叶某 拍打快车司机李某的车窗,请其告知120的话务人员,自己所在的具体位置,李某在告知后,迅速地离开了现场,并未下车施救。同时,还取消了订单。”深圳交 警福田大队事故中队杨志明指出,“在城市快速路上下客的行为涉嫌交通违法,可能与该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目前正对李某做进一步调查。”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通过事故车辆痕迹比对信息,在车辆损坏部分发现伤者毛发,判断该车涉嫌撞人。(记者 王华俊 通讯员刘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