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拘捕酒吧5名负责人外,其余62女(18至43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除15名持台湾护照女子外,其余47名内地女子分持双程证及中国大陆护照。全部被带署作通宵扣查。
据港岛总区反黑组总督察邓翊几称,酒吧经营超过1年半,持有合法酒牌,共有15间房,以卡拉OK及类似夜总会形式经营,走高档路线,女子陪酒3 小时,收费约2至3千元,顾客有不同国籍,包括外国及内地人。如要与陪酒女郎进行性交易,需透过中间人,或与经理混熟后才可安排,并要自行外出觅地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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