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桩“故意杀人案”背后的法律争议
一次外出打工前,田仁信(中)与村里的伙伴合影。田仁信亲属供图
罗梅和她的三个孩子。中间两个孩子为罗梅夫妇在逃亡途中所生。新京报记者萧辉摄
目睹妻子被工友性侵,丈夫激愤之下挥刀杀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对被告人的量刑是否过重?被告人杀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一年后被披露的这起旧 案,却引起全国法律界的热议。当人性遭遇法律,当法律遭遇拷问,有专家认为,这起案件肯定会成为我国刑法史上的一个典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对公民正当防卫 权的认定、法院审慎判案等方面都有着现实的意义。
个子瘦小,皮肤黝黑,憔悴,沉默。37岁的罗梅蜷缩着身子,眉目低垂。她从不笑,多数时候,记者问一句,她要迟疑几秒钟才缓慢回答。
在这大山深处的贵州省德江县泉口镇新塘村,离家前的老房子已经倒塌废弃,罗梅带着4个孩子借住在丈夫弟弟的家中,靠种田和亲戚的救济过活,4个孩子最大的女儿15岁,最小的儿子6岁。
按法院判决书的认定,9年前的2006年3月17日晚,在浙江温州瑞安打工的罗梅,被同宿舍的工友张平不法侵害,丈夫田仁信激愤之下刀杀张平,后与罗梅踏上逃亡之路。2014年2月,田仁信投案自首,当年6月田仁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罗梅并不清楚法院判决所称的“不法侵害”,她一直坚称自己当晚是被强奸。罗梅说,她现在最大的心愿是丈夫能减刑,早点出来,和她一起抚养孩子。
罗梅和记者谈话时,7岁的娜娜和6岁的东东蹲在屋子角落里玩泥巴和蚯蚓,他们是罗梅夫妇逃亡过程中生下的孩子,没有玩伴没有玩具,随着父母在大山里东躲西藏,喜欢玩泥巴和昆虫。他们并不知道爸爸进了监狱,罗梅告诉他们,爸爸出去打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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