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晋商》杂志发行部主任阎廷御告诉记者:“那年攀岩节,承办方给每位嘉宾发了一套运动服和一双运动鞋,还有老外参加,场面很大。”
法院审理查明,为了实现更大收益,2011年,宋利起草了由乙方(人民代表网)承办2011年长治攀岩节的协议。协议中规定:“甲方(长治市人民政 府)授权乙方开设招商指定账户,不由乙方具体承办活动的开支由甲方或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甲方不收取和分享活动盈利,也不承担亏损。本次活动招商所得各项收 入和支出由乙方全部负责,赛事结束后由甲方负责审计。在本协议签订15日内甲方将2010年攀岩节剩余资金转入本次活动招商专用账户,作为本次活动经费。
而该协议签订之前,宋利向张保提出1196.61万元归她所有。张保于是安排长治市政府秘书长于川尽快落实与宋利签订协议之事,并要求将 1196.61万元的剩余款项转给宋利。时任该攀岩节筹委会主任的长治市常务副市长董岩认为双方责、权、利不平等,与另一副市长李国隆一起,始终拒绝与宋 签订协议。
最后,张保违规代表该市政府和宋利签了承办协议。黎源之声的流水显示:2011年4月份,1196.61万元剩余资金分两笔转入由宋利为法人的黎源 之声(由人民代表网改制)账户(这其中有1000万转入黎源之声在长治市的另一账户,缴纳了下文的长治文化园区土地出让金),致使公款脱离政府监管。张保 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宋利使用大量虚假票据虚列攀岩节支出该款项中的550.44万元据为己有,给国家造成550.44万元的经济损失。
强转股权,套取9700余万
长治文化创意传媒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长治文化园区”)由三元煤业和黎源之声共同成立的黎源传媒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源传媒”)负责 建设,位于长治市郊区马厂镇韩村,紧邻漳泽水库。该园区还被列入山西省“十二五规划项目”,当时设想是能涵盖文化产品交易、影视拍摄、文化会展、教育培 训、生态休闲等多个领域。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宋利向张保提出要承揽长治文化园区建设工程,张保支持,并多次参加人民代表网组织的论证及考察活动。2011年1 月,宋利代表该网与长治市政府签订了《长治文化创意传媒产业园区合作协议书》。协议规定,长治市政府在长治郊区规划可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土地作为文化产业 园的开发用地,该项目由黎源之声规划和筹集资金。
2011年3月,以黎源之声为发起人,宋利利用虚假出资方式注册了黎源之声全资子公司黎源传媒,注册资金5000万元。
宋利通过编造虚假论证会、考察会、项目推荐会等资料;私刻上海新族公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族公司”)印章,通过网络购买新族公司假发票6950 万元,伪造长治市商业银行业务委托书4500万元,虚列长治文化园区前期运作费用1.46亿元,专门夸大该公司的经营能力,从而赢取三元煤业对该项目的认 可。
在长治文化园区建设上,宋利看中长治市郊区马厂镇下韩村与上韩村的184亩土地,而该地早在2009年便被三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煤业”)选定为公司培训基地建设用地,并于当年12月12日支付长治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2081.1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1日,宋利用长治市政府转账到黎源之声账户的攀岩节经费1000万元,缴纳了该园区的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因为没有后 续的开发资金,宋找到张保,希望张能帮助其促成与三元煤业(长治市政府占8.1%的股份)的合作。张保向三元煤业党委书记方志有提出三元煤业和黎源传媒合 作的要求。迫于政府压力,方志有同意合作,后经三元煤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黎源传媒控股,参与长治文化园区建设。
据方志有证言:2011年7月中旬的一天,张保打来电话———“黎源传媒是省人大下属单位,长治文化园区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才知这块地是你们的,且 在2009年交了土地出让金。我当时也没有搞清楚,就让他们搞园区的。鉴于这情况,他们实力也有限,你们是省属企业,也有实力,就和他们合作吧!”对此, 方志有说,他满肚子的气,但说不出,只好请示山西省煤炭运销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运”)董事长刘建中。刘告诉方:“与地方政府要搞好关系,我们虽然是省 属企业,但离不开地方的支持。”
于是,经张保“劝说”后,黎源传媒与三元煤业仅用半个月的时间,便完成70%的股权转让。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18日,黎源传媒向三元煤业签下承诺书,将其70%的股份转让给三元煤业;同日,三元煤业向国土部门递交了黎源传媒控股合作承诺函。7月19日,上韩村184亩土地公开拍卖,黎源传媒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当月,三元煤业在没有完成股份收购的情况下,即为黎源传媒垫付1800万元的国土出让金。8月1日,三元煤业议定出资3500万元收购黎源传媒 70%的股份,并于8月2日签订了协议。8月4日,三元煤业把入股黎源传媒一事上报山西煤运。8月5日,三元煤业将3500万元打到黎源之声在太原的工商 银行账户,并将法人代表由宋利变更为方志有,宋利继续担任总经理职务。此间会计事务所对黎源传媒进行评估,但走了形式。
法院查明,2011年12月11日,黎源之声与三元煤业商定对黎源传媒增资扩股,由5000万元增加到1.5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三元煤 业出7000万元,黎源之声出3000万元。宋丽再次拆借3000万元以虚假出资的方式通过验资。增资扩股完成后,宋与三元煤业协商,以归还股东在黎源之 声前期垫付的资金为由,将1亿元增资进行了分配。黎源之声得到4931万元,三元煤业得到4327万元(为黎源传媒垫付的土地出让金)。
2012年3月,宋利以双方合作出现分歧为由,提出让三元煤业对黎源传媒全部控股。2012年5月,三元煤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同意收购黎源之声30%的股份,股权转让价以山西通城资产评估值的30%计算为4300万元,并签订了转让协议。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15日,三元煤业上报山西煤运,同年6月19日,黎源传媒更名为山西三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方志有变为阎文 晏。9月26日,山西煤运批复为同意。但30%的退股费用三元煤业不愿意出。张保再次出马,他与方志有在某大厦吃了顿饭。当日,4300万元便支付给了黎 源之声。至此,黎源之声取得转股权费用款合计12731.39万元(第一次3500万元,第二次4931.39万元,第三次4300万元)。宋利利用大量 的虚假票据列组织策划费6950余万元,设计费684万元,造成三元煤业损失763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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