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组建庞大卖淫群
前述所谓的演员、模特杜某以及乔某,均系化名,两人除了自己卖淫之外,此番被查主要因为涉嫌组建微信群,开展大规模介绍卖淫活动。其中杜某真名江某,正是相关卖淫微信群的群主。
根据检方的披露,江某等人为了方便介绍他人卖淫,从中赚取介绍费,便专门开设了微信群“某某深圳演艺圈”等,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顾某等人,利用微信虚拟的网络平台,将分散的卖淫女组织起来,招募成为群员,长期从事卖淫犯罪活动。
在这一团伙中,她们将微信群作为了供她们专门介绍提供卖淫服务的平台,除了“某某深圳演艺圈”外,江某、张某等人还建立了“某某丽人群”、 “某某艺人校花群”等多个微信群,群员除少部分是“经纪人”和摄影照相推销人员外,绝大部分都是卖淫女,并且要求是熟人拉入群、身高容貌较好等。其中仅 “某某深圳演艺圈”一个微信群,群员即近500人。
在微信群内,群主及群内全体人员,在微信群内常发布卖淫嫖娼信息的“开工信”,通告开工区域、价格、长相、身段、名气等,并通过微信群通告地点、价格、特定性服务需求等嫖客需求信息。
同时,群内群主与成员之间,相互介绍卖淫,谁介绍谁提成,甚至还有卖淫女接单后坐飞机到外地去卖淫。卖淫结束后,卖淫女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 将介绍费用交付给介绍者。若有人卖淫后却“跑水”(不支付介绍人的介绍费),介绍人则会制作“封杀帖”将该卖淫女的违规行为在微信群里进行公示,其他群员 也会以不介绍生意进行“封杀”,并且会提醒群主使用微信“踢人”将她驱逐出群。
被逮捕的五人,都在前述微信群上,有的作为建群者或参与者介绍卖淫自身也参与卖淫,有的作为专门的“经纪人”招募并帮卖淫女介绍嫖客等。
据悉,“五一”节前两天,该案移送市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厚厚的十本卷宗,近百份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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