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资料图)
另据山西省纪委同日通报:经查,杨晓波在担任高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品;与他人通奸。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晋城市委研究,并经省纪委审议、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晓波开除党籍处分;经晋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杨晓波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杨晓波简历
杨晓波,女,汉族,1971年11月生,山西阳城人,南开大学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
1991.08——1995.06,山西省晋城矿务局人事处科员;
1995.06——1997.07,山西省晋城矿务局人事处干部管理科科长;
1997.07——1998.07,山西省晋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员;
1998.07——2000.11,山西省晋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正科级组织员;
2000.12——2003.12,山西省晋城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科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
2003.12——2006.05,山西省晋城团市委副书记;
2006.05——2011.05,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05——2011.06,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常委,高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1.06——2014.11,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副书记,高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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