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欲膨胀,廉洁底线失守
“贪 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雷毅,1962年生,1984年参加工作,凭着踏实苦干的劲头当上云锡集团研究所副所长,个旧选矿厂厂长,集团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政府副市长,省医药集团党委副书记,最后走上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岗位。
这个46岁即晋升为正厅级领导的政坛明星,在政界上能如此一帆风顺,由一名普通的工人子弟一步步走上云南省属十大企业集团的掌舵人,在全省来说极为鲜见,也实属不易。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欲望像野草一样不断疯长,他的人生从此黯然失色。
雷毅刚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时候,也曾怀有一腔热情,理思路、谋发展。但是在清理矿山劳务承包的过程中,他发现其中存在巨大利益,一些矿老板因矿一 夜暴富。同时,一些人把跟雷毅的交往作为他们投机钻营、发家致富的途径,不择手段地拉拢腐蚀他。加之雷毅在官场和商界混迹多年,关系越来越广,找他办事的 人也越来越多。在金钱的不断刺激之下,在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里,雷毅的世界观、人生观发生偏移,拜金主义思想开始膨胀,私欲开始填补他的心灵空白。他认为 这些人是靠着自己这棵大树才发财的,自己应该也从中分一杯羹。于是,在与矿老板的半推半就中,在“我已经帮企业争取到比以前更多的利益”的自我安慰中,在 一些不怀好意的阿谀奉承中,在觥筹交错中,雷毅的廉洁底线逐渐被瓦解,彻底迷失了人生方向,丧失了理想信念,一点一点编织起自己的“铁篱笆”。
雷毅曾说:“第一次受贿时,自己也心慌,感到害怕,睡不着觉。”可是,当他收受几次贿赂后,就由紧张转为欣然笑纳了。此后,雷毅不择对象地疯狂敛财,只要送 上门的一律照收,凡是与云锡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他都要分一杯羹。例如,在转让某参股公司股权时,雷毅就利用职权赤裸裸地向对方索贿1000万元,讨价还价 下对方分三次共给了830万元,而对方每付一次钱,雷毅就将转让程序向前推进一步。短短几年时间里,雷毅就利用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 在云锡集团的配股增发、股权收购和转让、矿山劳务承包、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杨某、李某某等14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910余万元。 受贿数额之大,受贿次数之多,十分罕见,极度的贪欲导致了雷毅廉洁底线一次次失守,最终走向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
生活腐化,道德底线失守
道德是人行动的底线和禁区。很多“落马”领导干部堕落的轨迹大都是从道德败坏、生活腐化,行为操守不检点开始的,雷毅也不例外。
身为领导干部,本应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但雷毅却将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部抛弃,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中,滋长了拜金主 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作风,沉湎于灯红酒绿、声色犬马。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为借口,在家庭生活之外找刺激。
2000年,担任云锡股份公司副总的雷毅到北京出差,在酒吧认识了侯某某并与其发生两性关系,不久后包养了侯某某并让其到昆明居住。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之后,雷毅更是变本加厉,先后包养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并经常一掷千金,出资为她们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购买车、房,其贪污所得的巨额贿赂款有1000余万元人民币用在了情妇身上。除此之外,雷毅还在一些老板的安排下,与一些女明星、女模特发生和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为了维持自己和情妇的腐化生活,雷毅不惜违犯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大肆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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