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放入收藏 |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生活 > 社会纪实 >

茂名男子逼患病妻子卖淫养家 给她拉客源

已阅读2014-08-20 15:31 来源:南方网 杨秀伟   发布者:大象      分享: 更多

在法庭上,梁某推翻供述,否认控罪,称当初妻子卖淫是主动要找男人,自己只是帮忙为妻子找其他男人。

茂名男子逼患病妻子卖淫养家 给她拉客源


    南都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 区洁芳 朱晓燕 妻子患有脑血栓,没上班,在江门新会工作的茂名男子梁某就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逼迫妻子卖淫养家,并在新会古井多处厕所散布妻子卖淫信息。近日,新会区法院一审决定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并罚金2000元。

 

今年2月,梁某妻子小芳(化名)的家人发现小芳有卖淫行为,追问之下才晓得小芳系受梁某逼迫。小芳家人十分不满,说服并陪同其向警方报案,新会警方随后拘捕梁某。梁某向警方供述称,因为妻子患有脑血栓,从老家茂名到新会区古井镇后,一时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加上家里还有孩子要养,梁某认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工作,家里经济太困难。于是梁某就对妻子说家里老人风湿病发作要花钱,孩子读书要花钱,又没有田地耕作,所以需要她出来拉客赚钱。妻子小芳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了。自2013年12月起梁某在古井的多处厕所内留下妻子卖淫信息,为其介绍卖淫。此后,妻子小芳多次在出租屋内进行卖淫。

在法庭上,梁某推翻供述,否认控罪,称当初妻子卖淫是主动要找男人,自己只是帮忙为妻子找其他男人。但小芳证言则对其不利,称系受梁某逼迫而卖淫,且每次卖淫后,梁某都将所有嫖资收走。

新会区法院一审认定,梁某从2013年12月开始介绍他人卖淫,先后在新会区古井镇3处公厕,用黑色笔写卖淫广告,并写下其妻子的电话号码,这一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法院一审决定对梁某处刑1年并罚金2000元,宣判后,梁某对判决表示没有意见,不上诉。


        声明:本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文章和图片由本网注册会员发布,如有涉及到相关方的合法权利,敬请及时告知本网删除处理。

编辑推荐

时尚品牌推荐·Brand




 

第一女性时尚网 版权所有@2013-2018   粤ICP备1686918990号

第一女性时尚网左右悬浮对联广告